神舟彩票_(中国)企业百科
神舟彩票2023-09-19

神舟彩票

当当低头京东 垂直电商迟暮******

  1月10日,当当网宣布入驻京东,两者的纠葛最终化为一纸合作。回望过去13年间,当当网历经赴美上市、烧钱大打价格战的风光时刻,却也因资金失血、战略失焦、创始人内斗等问题陷入难以挽回的低谷。去年至今,垂类电商明星们要么接连倒下,要么转型为品牌商,全渠道开店寻找活路,当当网也会步其后尘吗?

  1.2亿元的恩怨旧史

  “商业战场上,没有永远的朋友,只有永远的利益。”当当网与京东的合作,再次印证了这句话。1月10日,京东图书与当当网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当当官方旗舰店在京东全面上线。截至当天下午5点,当当官方旗舰店在京东平台获得了14.7万人的关注。

  从曾经的鱼死网破到如今的一笑泯恩仇,这桩看似普通的商业合作背后,是当当网和京东长达13年的恩怨情仇。事实上,双方的第一次“交火”可以追溯到2010年。那一年,当当网可谓“凶猛”:年销图书销售额超过100亿元;国内网上图书零售市场份额占有率超过50%;第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B2C网上商城。据了解,在上市当天,当当网股价随即上涨86%。

  在诸多光环下,一时风光无两的当当网宣布拿出4000万元促销,并直接表示“所有畅销品价格将比其他数码类网上商城至少低50-100元”,而此处的“其他数码类网上商城”更是直接剑指以3C数码品类起家的京东。面对当当网下的“战书”,刘强东立马应战,拿出8000万元的双倍补贴进行促销。

  剑拔弩张之下,双方一度“杀红了眼”。据过往媒体报道,彼时,刘强东称当当网曾经对所有出版社表示不得给京东供货,而当当网则反驳此举为“独家战略合作”,是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合作方式,并将图书价格降至0元,要求多家图书供货商承担促销费用。除了图书业务,在2012年3月,当当网还与国美联手强化家电品类,试图撬开京东的口子。

  然而,轰轰烈烈的价格战尽管以当当网守住图书品类老大的地位告终,但持续的高额补贴也让当当网元气大伤。而另一边,京东却借着这场与图书行业龙头老大的“价格战”在自己刚布局不久的图书领域打响了知名度,加大了其向全品类拓展的步伐。

  为“五斗米”折腰

  时至今日,当当网经历了退市、创始人离婚等风波之后,早已失去了与京东相提并论的资格。此番合作,与其说是冰释前嫌,倒不如说是当当网不得不折腰的无奈之举。

  上市之后,当当网曾表示“将有更充裕的资金在更多品类上实施‘天天低价’战略”。然而,展开“价格战”一年后,2011年当当网四季度财报显示,当季亏损为2060万美元,反观2010年同期,则是盈利235万美元,当当网在财报中表示,亏损的原因是毛利下降以及市场营销费用的支出扩大。

  商业世界的沉浮,总是被相似的逻辑主导。在当当网2016年退市之前发布的最后三个季度的财报中,当当网在2015年一、二、三季度均同比转亏,净亏损分别为970万美元、2120万美元、410万美元。烧钱换不来增长,当当网不得不“低头”求和,向曾经的竞争对手抛出橄榄枝。

  2012年,当当网入驻天猫时,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便公开承认,入驻事宜是自己提出来的,李国庆曾说:“只要有好的流量,倒扣流水也比广告费便宜得多。”在微博平台,李国庆也表示“此一时彼一时”“从了,谁让人家流量大呢”。在与苏宁、国美、天猫、拼多多合作之后,当当网也逐渐在大众的眼里从平台方转换为商户。

  与此同时,伴随着退市、创始人“抢公章”等风波,当当网引以为傲的图书经营业务也出现了问题。2022年7月,当当网深陷“盗版书”风波,有消费者因为在当当网“买9本书都是盗版”,且与平台客服沟通未果,将当当网告上了法庭。而此前,李国庆常常指责淘宝假货泛滥,甚至一度屏蔽了一淘对当当的数据抓取。

  亏损扩大、主营品类“失火”,当当网的故事走向了结尾。“当当网在品类拓展上没有取得预期效果,随着天猫、京东和拼多多快速增长,以及微信小程序电商、抖音快手直播电商全品类发展,当当网全品类拓展上的资金、人才、用户获取、物流服务等方面不再有实力参与新旧综合电商平台的竞争”。零售电商行业专家、百联咨询创始人庄帅向北京商报记者说道。

  垂直电商步入迷途

  逐渐淡出用户视野的不止当当网一家。2022年以来,太多垂类赛道的明星玩家或倒闭,或挣扎在生存线边缘。易趣网、蜜芽、每日优鲜接连关闭主站,而洋码头、考拉海购则深陷资金流恶化或业务团队裁撤等困顿中,剩下的企业如叮咚买菜、兴盛优选等则选择大幅收缩战线保命。

  特别是在流量大盘增幅到顶的情形下,再与综合电商拼抢流量,垂直电商越发显得力不从心。但后者似乎也不甘心黯然退出,而是利用平台前期积累的用户客群、品牌心智和供应链资源发力做自有品牌,并在综合电商、短视频平台多渠道开出品牌店铺。较之平台,垂直电商反而活得越来越像供应链公司。

  哪有流量就去哪,为了活下来,企业不再瞻前顾后。例如在2020年9月,蜜芽创始人刘楠亲自在抖音为“兔头妈妈”自有品牌带货,而网易严选于2018年9月就已经在天猫、京东等平台开店,随后还入驻了拼多多、抖音和快手。2021年3月,洋码头开通抖音账号,将跨境供应链能力开放给抖音的主播和机构并提供选品服务。

  及时调转船头确实显现出成效。网易严选数据显示,2022年“6·18”期间,网易严选淘系渠道销售额同比增长80%,而抖音快手渠道同比增长75%。

  某种角度而言,垂直电商广泛扩展渠道虽能谋求更多利润来源,但并不代表着其可以侥幸逃过竞争,从平台方跳脱为品牌方更是要历经经营思路、供应链结构、业务人才储备等维度的剧烈转型。刘楠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外坦言“在母婴行业做了十年,真正做品牌后才发现立场不同,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完全不同”。据了解,未来刘楠计划在品牌研发上投入3000万元。

  当当网的命运似乎也将殊途同归。庄帅向北京商报记者判断称,入驻京东意味着当当很有可能会放弃独立电商平台,转变为图书供应链公司与综合电商平台合作进行发展。

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专家解读******

 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

  专家: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

  ●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

  ●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。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,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

  ●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随手拍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一旦发生侵权纠纷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,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

  □ 本报记者   韩丹东

  □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

  近日,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,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。

  1月12日,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,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。经查,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,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,陈某某称未拍摄,双方发生争吵。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。经司法鉴定,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。

  随后,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。

 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?

  多位专家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,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,应当依法协商解决,而不是依靠暴力。

 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

 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

  记者注意到,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,网上有不同的声音:有网友猜测,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,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,活该挨打;也有网友认为,王某某是公众人物,哪怕当时真被拍了,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。

  实际上,公众人物、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。

  同样在1月12日,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,并发文“这回被他发现了,对不住了,下回我会藏好点”。后续两人发生纠纷,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。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,引来网友热议。

 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,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。无论是在机场,还是在逛街吃饭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。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、艺人居住的小区,偷拍其生活照,严重影响公众人物、艺人的正常生活。

  那么,到底能不能“随手拍”公众人物、艺人?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?

  “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,‘随手拍’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,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,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。

  公众人物、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,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、狗仔的拍摄行为,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。

  对此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,从法律上讲,公众人物、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,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。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,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、朋友小范围内传播,被偷拍人难以知晓,无须承担侵权责任;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,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,由于公众人物、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,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,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、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。至于“容忍度”的边界问题,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,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。

  如果被发现偷拍,公众人物、艺人该如何制止呢?

  段英子说,偷拍、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,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,如果采取私力救济,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,控制好“度”,避免纠纷升级。

 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

 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

  在生活中,不仅仅是明星大腕,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。当下街拍流行,“摄影师”只需拉近镜头,按下快门,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。其中,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,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,随后被上传到网上。

 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,行不法之实。去年1月,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,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。经民警询问,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。

  冯晓青说,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,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,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,未经允许偷拍他人,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,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。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。其中,窃照(即偷拍)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“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,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,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肖像作品权利人(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)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,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,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,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,根据民法典规定,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。比较恶劣的行为,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。

  “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,更不能随意发布,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。”赵占领说,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,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,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,未暴露他人隐私的,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
 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

 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

  在拍摄过程中,一些“摄影师”喜欢将人们最真实、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,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,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,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,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。

 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,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,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,急忙收拾摊位,头也不回地跑掉了,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。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,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,就给拍了下来,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,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,这才产生了误会。

  “后来,我每次拍摄前,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。”小曾说。

 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“遭遇”:去年4月,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,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。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。

 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,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,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,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,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。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,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。

  冯晓青告诉记者,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,未经公开的收藏、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,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。而照片一经公开,则要根据传播范围、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。

  赵占领说,偷拍、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,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,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,偷拍、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“发现被拍后,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,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,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。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,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那么,怎样的“随手拍”、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?

  “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,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,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,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、发布等行为,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,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、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,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?

  冯晓青说,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,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,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,且合同具有相对性,一旦发生侵权问题,平台不能推卸责任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。平台赔偿之后,可以向发布者追偿。

  “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,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。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’,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,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。”段英子提醒说,拍摄也要依法而为。

  漫画/高岳

中国网客户端

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

神舟彩票地图